塔式起重机是现代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垂直运输机械。也是衡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装备实力的重要标识。鉴于目前塔吊事故较多,安全工程师对此要提起足够的注意。在有关塔机的许多规程和工作原理很多书中已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和介绍,本文不再赘述,仅就塔机安全方面的各个装置及安全操作常识作详细介绍。
塔机的安全装置:
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上的安全装置很多,作为安全工程师,必须对每种装置有详细的了解,才能在工作中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在安全检查中予以充分的重视,保证塔机的安全工作。
1.起重量限制器:
用于限制塔机的起升荷载,防止超载运行。有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一般安装在操作室、吊臂根部下端和塔帽中间(只限定塔机的最大额定起重量)。重量限制器的误差不大于其额定值的5%。当起重量达到额定值时,应有灯光或音响报警;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荷载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2.起重力矩限制器:
用以防止塔机因起重力矩超载而导致整机倾翻事故,限制相应幅度的额定起重量。一般有机械式、电子式和复合式三种,一般安装在塔帽中部或顶部。起重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大于其额定值的10%。当起重力矩超过其额定值时,力矩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行程限位
(1)起升高度限位器:
防止吊钩上升超过极限而损坏设备发生事故的安全装置,有重锤式和蜗轮蜗杆式。一般安装在起重臂头部或起重卷扬机上。当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限位器能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起升高度限位器安装应能保证动力切断后,吊钩架与定滑轮的距离至少有2倍的制动行程,且不小于200mm,一般安装、检查掌握在1000mm左右。
(2)行走限位器:
为防止行走式塔机在行走、工作时冲出轨道或把塔机的活动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设置的安全装置。行走限位分为行程开关和碰杆两部分,一般行程开关安装在主动台车内侧,碰杆固定在轨道内侧的路基上。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塔机的制动行程。一般碰杆应设置在距轨道端部不小于3m处,保证塔机在驶进轨道末端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塔机互相靠近时能切断向外行走的电源安全停车。
(3)幅度限位器(有两种)
a)对于小车式变幅塔机,幅度限位安装在起重臂两端或小车牵引机构卷扬机滚筒上,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
b)对于动臂式塔机,幅度限位器安装在起重臂根部,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限位开关和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防止误操作而使起重臂向上仰起过度,导致整个起重臂向后翻倒事故,或下降超过极限位置。
(4)回转限位器
对于未使用中央集电环的塔机,均需装设转限位,一般安装在转平台上。其作用是限制塔机朝一个方向旋转一定圈数后,切断电源,只能作反方向旋转,防止电缆扭转过度断裂或损坏电缆而造成事故。
3.吊钩保险:
吊钩上安装的弹簧锁片装置。当吊索套住吊钩时,被锁片挡住,以防止吊索脱落发生事故。部分塔机出厂时,吊钩无保险装置,如自行安装保险装置,应采取环箍固定,禁止在吊钩上打眼或焊接,防止影响吊钩的机械性能。
4.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
当吊物需中间停止时,使用的滚筒棘轮保险装置,防止吊物自由向下滑动。一般安装在起升卷扬机的滚筒上。
5.夹轨器:
防止停机后因大风或其他意外原因使塔机自动行走的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保证小车不能行走。塔机停机后,应将夹轨器紧紧夹住轨道,一般安装在行走台车上。
6.轨档与缓冲器;
轨档设置在轨道的两端,是防止塔机冲出轨道的最后一道防护。一般设置在轨道端不小于1m处,可用型钢制作,并与轨道固定牢固。缓冲器安装在塔机底架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轨档相撞击时,保证塔机能比较平稳地停车而不致于产生猛烈的冲击
7.风速仪臂
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一般安装在塔机的塔帽顶部
8.电气保护装置:
a)接地保护 塔机所有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等均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塔机供电电缆应备有一根专用芯线或金属外皮做的保护接地零线,防止操作及维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
b)防撞红色灯:塔机顶部高于30m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头部装设防撞红色灯,并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c)避雷保护:塔机臂架铰点距地面高度大于50m时,在塔顶和臂头部位应装设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1至2m。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检查起重设备应包括如下内容:
(1)起重作业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或明显的安全提示;
(2)起重设备本身设备要灵活好用;动力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接地是否正确、可靠;
(3)钢丝绳是否存在磨损断股、断丝、腐蚀、变形等情况;吊具、夹具等是否有裂纹、缺损以及磨损、变形等现象;
(4)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5)检查其他辅助安全设施应包括照明灯具、电器防雨设备、低压照明、梯子、平台的防护拦杆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
(1)塔机的司机和指挥及司索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取证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
(2)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及吊钩等磨损情况,严禁塔机带病运转。
(3)开动控制器时,必须按操作次序启动各部,并逐级提高速度。起重机的移动与吊钩的起落,不得同时开动。
(4)负荷达到最大起重量时,在起吊后物件距地面100mm左右的高度时。应检查控制器的功能,确认可靠后再继续起吊。
(5)不许斜拉、斜吊;不准用吊钩直接吊物,并不得用挂重物的方法来进行撞击工作。
(6)在同一轨道上有几台起重机工作时,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0.3米,一般为1.5米,以防止相互撞击。
(7)用几台起重抬吊一个重物时,每台受力均不能超负载,且只允许沿一个方向运动,动作要协调一致保持拉杆的水平。
(8)降落吊钩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2圈,吊物时要平稳均匀,注意起吊的重物不得突然摔在地上,吊起的重物不得从设备上空经过。
(9)交换起吊运动方向时,应待运动完全停止后,再反向运动,各部位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不得用终点开关进行各部运动。
(10)必须经常检查各部运动情况,若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突然停电等情况,要立即拉下总开关,将操作手柄置于“零位”。然后首先由操作者排除故障,若自己解决不了,则通知检修。
(11)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得悬在半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岗。
(12)下班前15分钟停车,将起重机卸荷,小车开至远离司机的一端,大车到制定的地点,关闭电源,将设备擦拭干净,做好交接班工作。
(13)电气部位的保险丝,必须按照规定的负荷限额装用,不得随意更换。
(14)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